①居于卫,�袍无丧②,二旬而九食,田子方③闻之,使人遗狐白之裘,恐其不受,因谓之曰:“吾假④人,遂忘之;吾与人也,如弃之。”子思辞而不受,子方曰:“我有子无,何故不受?”子思曰:“�澄胖�,妄与不如弃物于沟壑,�乘淦兑玻�不忍以身为沟壑,是以不敢当也。”
欲也_______________ (2)故不为
苟得也 ______________
因谓之曰_______________ (4)使人
遗狐白之裘_____________
8. (1)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即“义”);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即“不义”)。
(2)我借给别人的东西后就会忘记;我给别人东西,就如同我丢掉了一样。
9. 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从而引出观点“舍生取义”类比(设喻)
10. 甲文“贤者有是心”指的是贤者有舍生取义的真心,而子思虽穷却“降而不受”,体现的是“贫贱不能移”的大丈夫之心。 11. D
【甲】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大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 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 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乙】
子思居住在卫国,穿着粗布衣服,二十天里只吃九顿饭,田子方听说了这件事,派人送给子思一件白色的狐皮袍子,恐怕他不接受,于是对子思说:“我借给别人东西,过后就忘;我送给别人东西,就把它丢掉了。”子思拒绝接受,田子方说:“我有,而您没有,您为什么不接受呢?”子思说:“我听说过,人家施舍给我的东西,如果我不接受,那就等于把它丢弃在沟里了;我虽然贫困,但不忍心把别人的东西丢弃在沟里,因此我不能接受它。”
本文来自网友发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