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完成15
~
17
题。
勒庞
如果“
道德”
一词指的是持久地尊重某些社会习俗
,
不断抑制私心的冲动
,
那么
,
过于多变和冲动的群体显然不能被认为是有道德的。相反
,
如果我们把某些一时表现出来的优点
,
如舍己为人、不计名利、献身精神和对平等的渴望等
,
也算作“
道德”
的内容
,
我们则可以说
,
群体经常会表现出很高的道德境
界。
研究过群体的少数心理学家
,
只是从群体犯罪的角度去研究。看到他们如此频繁地犯罪
,
心理学家们都认为他们的道德水平十分低劣。
这种情况当然经常存在。但为什么这样呢?这不过是因为残忍与破坏的本能是与生俱来的
,
它蛰伏在我们每个人身上。个人独处时
,
要满足这种本能是很危险的
,
而一旦加入了某个群体
,
因为很清楚不会受到惩罚
,
他便会彻底放纵这种本能。通常
,
我们不能向同类发泄这种破坏性本能
,
只好把它发泄在动物身上。群体捕猎的热情与凶残
,
有着同样的根源。群体慢慢杀死手无寸铁的受害者
,
表现出一种十分懦弱的残忍
。但在哲学家看来
,这种残忍,与几十个猎人聚集成群用猎犬
追捕和杀死一只不幸的鹿时表现出的残忍
,没有什么不同。
群体可以杀人放火
,
无恶不作
,
也可以表现出忠诚、勇于牺牲和不计名利的举动
,
即孤立的个人根本做不到的极崇高的行为。以名誉、光荣等作为号召
,
最有可能影响到组成群体的个人
,
而且经常可以达到使他慷慨赴死的地步。像十字军远征和1793
年的志愿者的例子
,
历史上比比皆是。只有集体能够表现出伟大的不计名利和献身的精神。多少群体为了信仰、主张和自己只有一知半解的只言片语而英勇就义!不断举行示威的人群
,
更有可能是为了
服从一道命令
,而不是为了增加一点养家糊口的薪水。私人利益
几乎是孤立的个人惟一的行为动机
,却很少成为群体的强大动力。在群体的智力难以理解的那些战争中,支配着群体的肯定不是私人利益――在这种战争中,他们甘愿献出生命,就像是被猎人施了催眠术的小鸟。
即使是一群罪大恶极的坏蛋也如此
,
他们仅仅因为是群体中的一员
,
便会严格遵守道德原则。1848
年革命期间
,
在占领杜伊勒里宫时呼啸而过的群众
,
并没有染指那些让他们兴奋不已的物品
,
而其中的任何一件都意味着多日的面包。
群体对个人的这种
道德净化作用
,
当然不是一条永恒的规则
,
然而它却是一种常态。甚至在远没有我刚才提到的情形那样严重的情况下
,
也能看到。我曾说过
,
在戏剧中
,
人们都希望主人公高、大、全
,
一般也可以看到
,
一场集会
,
即使其成员品质低劣
,
通常也会表现得一本正经。
所以
,
群体虽然经常放纵自己低劣的本能
,
但他们也不时树立起崇高道德行为的典范。如果无私、顺从和绝对献身于或虚或实的理想
,
都可算做美德
,
那就可以说
,
群体经常具备这种美德
,
而且它所达到的水平
,
即使最聪明的哲学家也难以望其项背。他们这样做
,
也许是无意识的
,
然而这无碍大局
,
我们不该
对群体求全责备
,说他们经常受无意识因素的左右,不动脑筋。在某
些情况下
,如果他们开动脑筋考虑起自己眼前的利益,我们这个星球上根本就不会成长出文明,人类也不会有自己的历史了。
选自《乌合之众》
,
有删节)
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
,
正确的一项是(3
分
)(
)
第①
段首先对“
道德”
的概念进行界定
,
引出“
群体的道德”
这一论题
,
从而为全文论证奠定了基础。
第③
段通过比喻论证
,
指出残忍与
破坏的本能与生俱来,但是这种本能在个人独处时往往不表现出来。
第④
段通过举例论证
,
指出崇高的境界和追求
,
常常使群体可以把自己或别人的死亡同样看得轻如鸿毛。
第⑦
段得出结论
,
指出群体有时会服从低劣的本能
,
但更多的时候可作为品德高尚和道德崇高的典范。
根据原文内容
,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3
分
)(
)
少数研究过群体的心理学家
,
只是从群体犯罪的角度去研究
,
与他们相比
,
作者研究的视角要更加宽广。
群体中的人有时在群体中放纵自己残忍与破坏的本能
,
有时又会在群体中表现出忠诚、勇于牺牲和不计名利的举动。
激励群体表现出伟大的不计名利和极崇高的献身精神的动机主要包括名誉、光荣等以及群体中每一个个体的日常利益。
群体为了或虚或实的理想所表现出的极大热情
,
常常让他们忽略自己眼前的利益
,
这有助于文明的发展和历史的延续。
具体分析群体对个体的“
道德净化作用”
。(6
分
)
17. 群体使个人不计名利甚至献出生命(3分),让罪大恶极的坏蛋严格遵守道德原则,让品质低劣的人在公共场合表现得一本正经(3分)。(共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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